近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应县法院邀请,派员参与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检查现场监督。将"亲历性审查"理念融入刑罚执行关键环节,体现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从事后静态审查向事中动态监督的转变。
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刑罚执行的重要环节,其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此类案件的监督多以书面审查为主,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识别滞后等现实困境。2025年10月31日,该院以受邀参与对罪犯宝某某交付前医学诊断检查监督为契机,将监督关口前移至诊断现场。罪犯宝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因糖尿病等病情复杂且严重拟暂不予收押。该院选派副检察长前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展"嵌入式"现场监督,通过与法院、诊断医疗机构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了"纸面监督"到"实质监督"的转变。
在诊断现场,检察干警严格遵循"两高四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全程见证检查过程,细致观察专业操作的规范性,并对宝某某的病史、各项指标、就诊情况等问题与主治医生进行深入交流。期间着重审查诊断依据是否真实、检查程序是否规范,为后续各环节审查、决定奠定基础。开展此次现场监督,能够及时识别并核查可能存在的病情夸大、诊断依据不足等异常情况,有效阻断潜在的违规操作空间,防范程序瑕疵。
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交付前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环节的现场监督,在保障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依法获得必要医疗救治与人道主义待遇的同时,不仅有效防止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行为的发生,也进一步强化司法审查的源头把控,切实筑牢刑罚执行的法治屏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全流程、实质化刑事执行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信力与法律实施权威,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