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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 聚合力 强履职 护生态
时间:2026-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打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壁垒,精准把握法典对履职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5月15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南京大学环境法学博士刘晶副教授,围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各乡镇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刘晶教授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立法主旨、核心框架、基本原则,详细讲解了生态环境监管、资源保护、污染治理、公益诉讼等重点内容。同时,结合近年来的典型生态环境案例,深度剖析行政衔接关键问题,耐心解答各单位履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困惑。

培训过程中,全体参训人员认真记录、积极交流探讨。一致认为,通过多部门共同学习,进一步深化认知、厘清职责、统一思想,推动形成办案共识。

下一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搭建跨部门学习交流、协作联动平台,常态化开展主题培训、交流研讨,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基层治理合力,以法治力量守护县域绿水青山,助力乌鲁木齐县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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