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严肃党纪国法,督促检察人员规范履职、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5月20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部署“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项工作和“挂证”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和《全市检察系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等重要内容,并就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挂证”取酬等工作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今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始终抓住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将政治责任落实、体现在日常履职、监督管理中,落实体现在班子成员、各部门、各条线,让“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把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能动抓实,推动履职能力水平“质”的提升。要立足检察队伍实际,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抓源治本,筑牢检察干警思想和职业道德防线。要结合日常接触和融入办案发现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全体干警警醒起来、铸魂修身正己。要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持续抓好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要突出“小切口”重点发力,集中整治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挂证”取酬问题。要建立健全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要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的全流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坚定支持派驻纪监察组外部监督,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检察人员规范履职、廉洁司法。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精心组织、统筹结合,全力保障三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对照各项工作方案,结合职能实际,科学谋划、合理安排,把握节奏、高效推动,以三项工作成效进一步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形象。同时,聚焦全县重点工作、全市检察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出实招、见实效,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