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观促学、以评代训。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近日,乌鲁木齐县检察院组织对叶某某等五人盗窃一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乌鲁木齐县公安局派员旁听,县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的开展讯问、并集合案件特点分组出示证据、层层递进。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主观明知、数额认定等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论证,同时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就案件定性进行充分阐述,做到有力揭露犯罪事实与释法说理同步,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

出庭支持公诉是对刑事办案检察官办案能力进行检验的综合“校场”,必须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才能履行好出庭支持公诉的神圣职能。庭审结束后,参加现场观摩的检察干警围绕庭审应变能力、示证方式、法庭辩论策略等进行评议,通过讲不足、说短板,进而促发展、提素能。
“组织庭审观摩,集中评议是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实现高质效办理案件的有力举措,也是持续强化公诉人出庭能力的具体实践”。下一步,乌鲁木齐县检察院进一步聚焦能力作风建设,强化实战实训,切实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和刑事检察队伍素能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