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推动“百庭观摩、千庭评议”具体措施落地见效,8月29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建议上门公开宣告观摩评议活动,向某镇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市县两级院控告申诉条线业务骨干现场观摩评议。

今年6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某镇某村两村民长年邻里不和、纠纷不断,但因处置化解不力,致邻里小矛盾衍生为刑事案事件,最终,村民杨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该案件充分暴露出镇、村两级在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综合治理措施中存在管理漏洞。县人民检察院遂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向该镇人民政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
为促进检察监督职权的公开化,确保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效果,县人民检察院经与该镇政府沟通后,将检察建议宣告地点选在该镇人民政府,被建议单位及辖区8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宣告会。
宣告现场,主办检察官详细说明了向该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的原因和目的,并围绕镇政府矛盾化解、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镇政府代表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并对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同时承诺其会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主动担当作为,从实从严整改。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检察建议宣告流程规范,文书要素齐全、问题精准,非常有制发必要。
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观摩评议是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的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为载体,以观促学、以学促干,狠抓业务素能提升,做深做实检察建议落实“后半篇”文章,切实为平安乌鲁木齐县、法治乌鲁木齐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